广东省关于发放2017年6月、9月批次初、中级 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本文由“消防行”——权威的消防培训实操平台编辑,内容来源于广东省消防协会

各位考生(考生单位):

2017年6月、9月批次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已经通过中国消防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并制作完成,开始发放。现就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广东)站(以下简称“广东鉴定站”)报名参加2017年6月、9月月批次(2017年6月25日、9月24日参加全国理论统考的考生)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合格,并经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的考生。详细名单请查看附件

二、发放方式

为满足广大考生需要,方便考生尽快取得证书,证书可通过自取、委托他人领取两种方式发放(特别提醒:本次证书发放不会向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如有发现违规收费情况,请拨打举报电话:020-36867448)。

1、提供资料

1)本人领取职业资格证书,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需在复印件空白处写明证书编号)。

2)因故不能本人领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手写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为领取。

2、自取时间

2018年12月17日起,每周三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其余时间概不受理。

3、自取地点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广东)站4楼403考务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花都区迎宾大道西168号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院内。

三、鉴定站咨询电话

联系人:广东鉴定站考务室 罗先生

话:020-36867458

真:020-36867458

       附件1:2017年6月、9月批次建(构)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领取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广东)站

2018年12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