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海省消防协会
各考生:
参加2016年度建(构)筑物消防员和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经公安部消防局审核批准,同意对鉴定合格人员制发建(构)筑物消防员和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证范围:参加2016年度建(构)筑物消防员和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
二、领证要求:应携带身份证原件由本人领取。
三、领取时间:具体安排如下表
鉴定时间 | 领取时间 | |
2016年度9月份补考 (补考2015年10月实操) | 5月21日 | 上午9:00-11:30 下午 2:30-5:00 |
2016年度6月份 (第二批) | 5月22日-5月25日 | |
2016年度9月份 (第三批) | 5月31日-6月1日 | |
2016年度12月份 (第四批) | 6月4日-6月7日 |
四、领取地点:西宁市城东区公安消防大队办事大厅(西宁市城东区共和南路10号,西宁六中对面)。
联系电话:18195615528;联系人:马老师。
备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由本人领取的,请联系0971-8818095告知。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