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杭州一医疗门诊部发生火灾,伤18人


据@西湖发布 微博消息,2021年5月11日21时36分,杭州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西湖区文三路451号2楼钱塘医疗门诊部发生火灾。接警后消防立即出警,21时56分,火势被扑灭。火灾造成18人受伤,其中3人伤势较重,正在全力救治中。钱塘医疗门诊部相关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火灾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背景资料

上海泰坤堂中医医院在上海、无锡、杭州、南京、成都等地开办了服务于百姓的名老中医会诊中心,为患者提供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孕不育、妇科炎症、卵巢早衰等疑难疾病的会诊服务。杭州钱塘医疗门诊部旗下上海名老中医女科网-杭州临床中心,系由上海泰坤堂国医连锁、上海市传统医学工程协会妇科分会等联合在杭开设的中医特色临床基地,旨在增进浙杭名老中医的临床协作和学术交流,并切实解决病家看病难、看专家难的问题,系浙江省、杭州市医保双定点单位。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节录)

3、防患未然,坚持日常巡查

(一)坚持日常巡查。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消防巡查人员和重点巡查部位,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表。住院区及门诊区在白天至少巡查2次,住院区及急诊区在夜间至少巡查2次,其他场所每日至少巡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当场处理或及时上报。

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员要坚持日巡查并填写记录表。两人以上的工作场所,无值班的部门(科室),每天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对本部门(科室)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

(二)突出巡查重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系统是否完好;

3.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控制室、住院区、门(急)诊区、手术室、病理科、检验科、实验室、高压氧舱、库房、供氧站、胶片室、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厨房、地下空间、停车场、宿舍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履职;

5.医疗机构内施工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三)严格规范消防控制室工作。消防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应当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接到火警信号后,应当以最快方式进行确认,确认发生火灾后应当确保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4、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一)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每月和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二)突出检查重点。

1.重点工种工作人员以及全体医护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

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之前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3.电力设备、医疗设备、办公电器、生活电器管理和使用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

5.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日常管理情况;

6.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厨房烟道等定期检查情况;

7.病理科、检验科及各种实验室内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8.火灾隐患整改和动火管理、临时用电等日常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9.装修、改造、施工单位向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情况。

(三)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形成隐患目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5、划定红线,严禁违规行为

(一)严禁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物及场所,严禁违规新建、扩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构筑物(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

(二)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材料。

(三)严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备设施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严禁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扑救场地。

(四)严禁违反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规范,严禁违规储存、使用危险品,严禁在病房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五)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非医疗需要的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六)严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和楼道内存放、充电。

6、群防群治,狠抓培训演练

(一)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全体员工(包括在编人员、学生、实习生、进修生、规培生、合同制人员、工勤人员等)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职工受训率必须达到100%,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应当对新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三)监督第三方服务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受训率必须达到100%。

(四)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五)结合老、弱、病、残、孕、幼的认知和行动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配备相应的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和行动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六)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7、加大投入,改善设备设施

(一)医疗机构要确保消防投入,保障消防所需经费,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

(二)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灵敏、可靠,有效运行。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情况记录卡。

(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每年应当至少检测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四)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当设置警示提示标识。

(五)确保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的齐全、灵敏、有效。

(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融合,提高医疗机构火灾预警和防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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