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啦!快来领取2019年12月批次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关于领取2019年12月批次初、中级消防设施

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9年12月批次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已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制作完成,开始发放。现就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范围


在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报名参加2019年12月批次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内合格,并经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的考生。详细名单请查看附件1。


二、领取方式


为让考生便捷领取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工作将采取自取、邮寄两种方式进行,咨询电话:0871-63559967。(本次证书发放,不会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如有发现违规收费情况,请拨打举报电话:0871 -63559953)


(一)自取


1、提交资料


(1)本人领取职业资格证书,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


(2)代领,本人因故不能领取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亲笔签名并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为领取。


(3)为节约取证时间,取证时请考生提供证书编号(请在附件1中查询)。


2、自取时间


(1)集中自取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节假日休息)领取,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2)集中自取时间之后


每周三、五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3、自取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经开区小石坝石坝路与双拥路交叉口西北方向180米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综合楼1楼服务窗口。


4、自取要求


按照疫情防常态化防控要求,配合做好门卫值守工作,执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扫码亮码、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和车辆消杀工作。


(二)邮寄


1、提交资料


填写邮寄委托书(详见附件3),本人签字按手印,并附上身份证彩色打印件。(为防止字迹不清晰无法辨认,建议考生电脑填写邮寄委托书,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邮件一律不予受理)


2、资料邮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经开区小石坝石坝路与双拥路交叉口西北方向180米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收件人:张老师  15288423770


3、邮寄信息采集期限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结束。


4、邮寄证书


在收到委托书后,将尽快安排将证书通过顺丰快递寄出。


5、邮寄费用


邮寄费用均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


附件1. 2019年12月批次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附件3. 邮寄委托书

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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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9年12月批次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1:2019年12月批次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2:邮寄委托书)


本文由【消防行在线教育实操平台】编辑,内容来源:云南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