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事故回顾---
2020年4月14日下午,广东省中山市横栏镇永兴工业区一真空镀膜公司发生火灾,现场5人被困。公安、消防、应急等部门迅速到场参与救援及扑救工作,安全疏散所有员工。因救援及时,5名被困人员被成功营救,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两名消防队员因体力透支被送院治疗,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290多万元。
火灾现场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这场火灾竟是因为厂里员工的一个打赌,原来工厂里的一名员工舒某为了证明厂里存放的酒精不纯、不能点燃,于是在没做好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从桶里用手舀出酒精放在地上,并用打火机将酒精点燃。
此类案件看起来虽是偶然,但其实也有其必然性,类似的问题隐患在许多企业大量存在。
一是员工教育管理不严格,关键岗位员工缺乏基本安全意识,长期携带火种(打火机)进入易燃易爆车间;
二是日常监督管理不规范,没有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出入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没有落实登记制度,管理过于随意;
三是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不足,擅自改变建筑原有疏散布局,擅自装修覆盖原有自动消防设施,未能及时发现整改消防安全隐患,消防培训及疏散演练缺失,员工处置初起火灾能力不足。
消防救援部门告诫广大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务必吸取教训: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我国刑法规定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失火罪主要特征:(1)主观上只能由过失而构成。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2)客观上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失火行为。
量刑: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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