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领取消防设施操作员库存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因2019-2022年度部分考生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未领取,一直存放于我站。为更好地保障考生权益,现将未领取证书的考生名单公布(http://sd.119.gov.cn/art/2023/7/11/art_192759_3541.html),请名单中的考生按要求及时领取,相关事宜如下:

一、领取方式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二、领取时间及地址

领取时间:2023年7月10日—2023年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领取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丹桂路2777号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实操场地。

咨询电话:0531—58715266。:

温馨提示: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证书将统一封存。

三、注意事项

1、因当前证书遗失或损坏没有补办机制,为确保证书安全,证书必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2、证书领取后要妥善保管,内容要保持清晰、整洁,对被涂改、转让的证书,一经发现,发证机关将立即收回作废。证书遗失或本人信息变更,暂不能补办或重新制证,考生可登录“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http://zscx.osta.org.cn/)查询电子证书信息,与纸质版证书同等效力。


内容来源: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