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已缴费考生发票开具通知

开票范围:2023年11月已缴费考生。

发票类别:本次开具发票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

开票信息:请考生填写《发票开具确认表》(详见附件),并于2024年1月12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jdzcw1@163.com逾期未上报开票信息的,默认开具个人发票!已开具的发票不再重开!

另:有考生在上一批次发票信息收集中提前发送开票信息,请重新发送!最终开票信息以本次为准!

如开具单位发票,请务必提供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未在本次开票范围内的考生,后续将尽快安排。

所有发票会在开票信息收集截止后统一开具,统一发送!

工作日联系电话:0311-85867617

发票领取方式通过邮箱发送,请务必保证收件邮箱填写正确!

另:如遇小程序不能使用,按照下方发票开具确认表截图自行制作表格发至邮箱

发票开具确认表截图

图片

附件:发票开具确认表.xlsx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