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站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料和鉴定过程中发现,有5名考生在报名过程中上传虚假材料,根据鉴定考试承诺书并依据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将取消当事人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并对以下5名考生予以取消成绩并禁考2年处理。
工作经历造假5名
1、王某光 130********1719;
2、洪某伟 362********0719;
3、司某丹 412********1248;
4、牛某燚 130********2711;
5、刘某龙 411********7277。
我站将继续加大对报名材料审查的力度,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请诚信报名,在报考资料审核过程中,一旦发现报考资料造假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如有上传虚假材料的情形请主动取消预约,避免后续抽查报名材料过程中发现上传虚假材料被处以取消报名资格并全国禁考的处罚。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