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贵州贵阳
清镇市消防救援大队
在对高原明珠小区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
该小区物业存在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未依法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的情况
图源:贵州消防
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
并参照《贵州省消防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G‑04‑4 之规定
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该小区物业公司
处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
图文来源:中国消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