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海省消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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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消防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求,对2017年9月24日和12月17日参加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理论知识合格,技能操作不合格人员安排技能操作补考。现将技能操作补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考时间:2018年4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名单详见附件。
二、补考地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青海)站,地址: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青海省消防培训基地内。
三、准备材料:参加初、中级技能操作补考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见附件)和三张小2寸近期红底彩色免冠照片,在技能考试当日交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青海)站,方可参加技能实操考试。考生也可进入青海省消防协会网站,点击主页下载专区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中下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或下载附件2。
备注:补考只安排一次,逾期未按时参加补考的人员将不再安排补考,理论知识补考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971-8818095;18097221368
附件1:具体考试时间和名单.xls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