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规》新增(修订)18条强制性条文(一)

来源:靠山屯闲话  

建设部近期批准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局部修订,修订后的条文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1.3A、5.4.4(1、2、3、4)、5.4.4B、5.5.8、5.5.13、5.5.15、5.5.17、6.2.2、6.7.4A、7.3.1、7.3.5(2、3、4)、8.2.1、8.3.4、8.4.1、10.1.5、10.3.2、11.0.4、11.0.7(2、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以下是修订文件JPG(23页,仅供参考,正式见纸质版本,以下图片来自公众号36safety,感谢老曹的辛勤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