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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喜隆多购物广场火灾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 2017/10/26 作者:张v

北京喜隆多购物广场火灾案例分析
        2013年10月11日凌晨2时59分,位于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的喜隆多商场开始着火,大火整整烧了八个多小时,直到上午11时才被扑灭,过火面积约1500平米。北京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共计调派了15个消防中队的63辆消防车、300余名官兵会同石景山分局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处置。由于火灾发生在凌晨,大厦工作人员及商户无人员伤亡,但两名参与救火的消防官兵不幸牺牲。

    在火灾发生后,麦当劳餐厅内有白烟冒出,有员工进行了对消防控制器报警系统的操作,根据相关证据,员工进行了“复位操作”。这种操作正是这起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此外,“10·11”喜隆多火灾事故初期,麦当劳员工没有采取任何应急措施。
喜隆多中控室的首次报警时间是2点56分,因麦当劳的“复位操作”误导,致使中控室的刘波未能及时获取火警的真实信息而发生判断失误,延误了应急处置,导致最佳的扑灭大火时间错过。

  喜隆多商场消防中控室的监控录像显示,凌晨2点52分54秒,中控室里的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开始报警,此时麦当劳餐厅的明火已经起来了,画面上一名男性值班人员起身按了一下报警器,又回到了座位上。


  按规定,接到报警的值班人员应马上通知报警区域的值班保安,携带灭火设备到现场查看火情,并反馈情况,但该值班人员未下任何通知。央视报道称,据他事后向警方交代,他对第一个火警做的工作是消音,即摁断报警音。2分钟后,第二个报警器又开始报警,值班保安又摁断报警音,坐下继续打游戏。央视披露的视频显示,尽管消了音,但他身后的报警器一直在闪烁。凌晨3点01分,商场消防中控室内,突然有大面积的报警灯闪烁起来,显示火势已经大范围蔓延,这名工作人员这时才停下手中的游戏。商场外马路上的监控录像显示,此时,麦当劳里的人已经全部跑出了餐厅,火光映亮了街道。发生如此大范围的报警,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商场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还没有起火的区域和楼层,但值班人员并未这样做。


    北京市石景山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喜隆多购物中心负责人齐某、麦当劳餐厅总经理李某等5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法院分别判处5人两年到3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