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5日14时15分,上海静安区胶州路一正在进行外立面墙壁施工的28层住宅由于4名电焊工无证违规操作,引燃周围易燃物,脚手架突发大火。上海消防部门调集25个消防中队的100余辆消防车,使用了直升飞机、云梯、高喷多种救援方式。
事故的事故原因
在救援过程中,消防登高车的云梯达不到着火大楼顶部的高度,高压水枪也只能到达大楼三分之二的高度。再加上火势太大直升机不能靠近,阻挠了救援工作,除了现有技术限制外,高楼内外消防通道及登高平台常被占用,也成了救援之痛。
消防救援时不时会出现这样的“窘境”:车辆开不进去,进去之后装备展不开,人员进楼又被“困”在消防通道里前进不得。
2010年11月2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1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据了解,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包括:原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原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黄佩信等。
此前,经公安机关连日侦查,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静安区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和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负责人对“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负有重大责任,已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