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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火灾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 2017/10/26 作者:张v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火灾


起火时2008年9月20日22时48分

死伤人数:死亡44人,伤64人

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27.1万元。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岗舞王俱乐部位于龙岗街道龙东社区和旧货市场综合楼,所在建筑物主体产权属于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村三和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共五层,建筑高度20m,总建筑面积约7700m2。其中,二至四层每层1695m2,第五层920m2。该建筑物于2002年上半年完工,2004年1月主体验收合格。一层为旧货市场,二层东半部为三和茶餐厅、西半部为旧货仓库,三层舞王俱乐部,四层空置,五层为舞王俱乐部办公室和员工宿舍。起火建筑距同乐应急消防站约8km,距龙岗专职消防中队约8km,距龙岗公安消防中队约11km。起火建筑周围500m内有2个市政消火栓。舞王俱乐部设有一个演艺大厅,建筑面积700m2,另有10个包房。

二、起火经过及扑救情况

根据现场演出实时监控录像、目击证人的询问笔录、主要犯罪嫌疑人王帅文的询问笔录,认定火灾经过为:9月20日22时48分35秒,王帅文演出时使用自制道具手枪向舞台上方发射烟花弹,烟花弹发出一道耀眼白光并伴有巨大声响,约15秒后,演出人员及舞台周边观众发现舞台上方顶棚着火,浓烟从舞台上方顶棚处沿顶棚向四周迅速蔓延,并伴有大量熔融滴落物,在场人员开始疏散。火灾于23时25分被扑灭,火场过火面积150m2

9月20日22时49分,龙岗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火灾报警。至21日1时56 分,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和龙岗公安分局共调集了18个消防队(7个公安中队6个现役中队、4个专职消防队、1个应急消防站)的30辆消防车、310名消防员到场扑救,于23时25分将大火扑灭,共抢救疏散被困人员156人。

三、火灾伤亡和损失情况

经调查人员走访卫生部门、公安机关和接受火灾伤员的各家医院,最终统计该起火灾共造成44人死亡,64人受伤。起火灾面积为150m2,房屋、构筑物轻微烧损,过火范围局部设备毁损,其他大部分座椅台凳、设备保持完好,直接财产损失27.1万元(包括浇毁、烧毁、烟熏和在灭火中破拆、水渍等所造成的损失)。

四、起火原因

经调查询问、现场勘验、提取痕迹物证、委托火灾物证鉴定和刑事技术鉴定,死亡人员法医鉴定以及调查试验等工作,认定起火时间为9月20日22时48分50秒,起火部位位于舞王俱乐部演艺大厅表演舞台上方顶棚部位,排除了人为放火、电气线路设备故障、表演舞台上方点燃冷烟花引起火灾的因素、认定该起火灾是由于舞王俱乐部演艺大厅表演舞台表演节目的王帅文使用自制道具手枪向上方发射烟花弹,烟花弹爆炸产生的火星引燃顶棚吸音海绵(聚氨酯泡沫塑料)蔓延成灾。

五、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舞王俱乐部未依照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等消防法律、规章的规定取得消防验收许可、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属违法经营;舞王俱乐部在擅自营业时间,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导致火灾发生,属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009年8月17日通报的国务院就调查处理报告作出的批复:给予深圳市政府副市长李铭、深圳市龙岗区区长张备、时任深圳市龙岗区副区长黄海广、时任龙岗街道办事处主任黄勇等25名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依法取缔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

基于在对舞王俱乐部执法监管上存在的违法事实,2009年1月20日,深圳市盐田区法院判决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原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

2009年3月13日,深圳市龙岗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告人,原龙岗区公安分局同乐派出所所长杨周武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总和刑期1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被告人,原龙岗区公安分局同乐派出所民警刘力飚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总和刑期6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原龙岗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中队中队长陈峰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原龙岗区文体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津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原龙岗区龙岗街道综合执法队一中队龙东社区巡查组组长黄忠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原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刘新华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六、主要教训

舞王俱乐部无证违法经营,政府职能缺位,监管责任不落实。该场所无工商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仅取得税务、卫生、环保部门的审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未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导致长期违法经营。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舞王俱乐部经营者没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用易燃有毒材料装饰装修,没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没有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没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预案并组织演练,没有开展防火巡查。

人员消防逃生自救知识匮乏。火灾发生后,舞王俱乐部从业人员没有及时有效地组织人员安全疏散,绝大多数消费人员不懂得安全逃生知识。